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对遗弃子女的父母,法律同样可以剥夺他们的监护资格。今天下午,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申请撤销高某的监护人资格案件。经过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高某作为其女儿朵朵(化名)监护人的资格。东方网记者获悉,这起撤销高某监护人资格案件,是沪上首起由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今年5月底,被告人高某因遗弃亲生女儿朵朵(化名),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经查,2014年2月19日,24岁未婚先孕的高某,在上海嘉定安亭医院产下女儿朵朵,后因朵朵患病被转至上海市儿童医院救治,但身为母亲的高某竟然不辞而别。自2016年5月12日,朵朵被送至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临时看护至今,该中心曾多次联系高某,敦促她应承担做母亲的抚养义务,均被高某以没有能力抚养为由而拒绝。2017年3月上旬,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案。针对高某遗弃行为,司法机关以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并诉至法院追究高某的遗弃罪。经法院审理认定高某遗弃行为已构成了遗弃罪,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
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认为,尽管朵朵的父母目前都无法对她承担抚养义务,高某主观上也明确表达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而朵朵生父明知朵朵出生后,仍采取漠视态度一走了之,也反映了生父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但鉴于朵朵目前年仅3岁,尚无民事行为能力,处于该年龄段的幼小孩子更需要家庭亲人的关爱,据此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诉请法院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作为朵朵的监护人,承担起监护朵朵的法定职责。
法庭上,高某辩称曾去医院探望过朵朵一次,对于医院要求她把朵朵接回去,高某则回答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高某说,不是自己对女儿冷漠,而是因自己生存权都存在问题,表示不同意撤销她的监护人资格。
在听取了市儿童临时监护中心、高某、市儿童福利院辩论意见及高某最后陈述,休庭10分钟后当庭宣判,一审终审判决,撤销高某为朵朵监护人的资格,由市儿童福利院为朵朵的监护人。当高某听后宣判后,顿时双手掩面抽搐哭泣,被带出法庭。
案件宣判后,该案法官李群表示,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不仅仅是血缘亲情关系,更要让子女享有良好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而高某三年未尽母亲的义务,主观上不尽抚养义务,并因遗弃罪被判刑关押,客观上也不具备抚养义务。朵朵被送至市儿童福利院后,将进入正常的收养程序,能够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