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讯版块 >> 01 本地资讯 | 02 长三角频道 csjol.cn | 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在线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代表建议畅通投递“最后一公里” 新建小区应配套快递场所


 
2017-9-24 15:52:04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上海快递业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然而快速发展的同时,市民寄件难、收件难问题依然是寄递渠道的一大“堵点”。

  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6亿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09.5亿元,年增速均超过50%。然而在末端投递方面,还存在快递人员与用户交接不畅,市民寄件难、收件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有效缓解投递“最后一公里”难题?市人大代表韩娜建议在住宅小区设置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

  政策规划支持社区快递服务

  快递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箱等末端设施已纳入上海未来规划中,并且在政策制定和体系建设方面都得到了支持。

  据了解,2016年6月上海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快件收派服务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整合社区服务网点资源,布局100家左右集养老、家政、洗衣、餐饮、快递、理发等为一体的社区便民生活服务示范区,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难题。

  《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则更为具体,鼓励在居民小区、地铁站周边、商务中心等进行智能快件箱的布局。研究将末端快件投递设施纳入新建住宅社区和商务楼宇配件标准。鼓励快递企业与便利店、社区和商务楼宇物业合作,开展联收联投、网订店取等业务。

  韩娜建议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牵头尽快推进快递综合服务站项目的发展。虽然上海在住宅小区设置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方面已经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但是从目前试点的情况看,无论是整体数量还是发挥的作用都比较有限。

  新建小区应完善快递服务设施

  韩娜表示,上海可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例如,无锡市规定,凡在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时,要尽可能按照业主需求将邮政服务场所纳入更新改造内容。

  “像幼儿园、老年活动中心,都是配套设置,快递服务中心也要配套设置。市民寄件和取件解决了,对企业来讲提高了送件的效率又节约了成本,也有利于安全、环境整洁和社会管理。”

  韩娜提出量化指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提供不低于25平方米的服务场所。”此外,她还建议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要用于建设开放性的寄递服务中心或者设置智能包裹柜、快递箱等人工、智能寄递服务终端。

  今年7月24日,《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在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针对该条款,韩娜建议新建小区应尽快完善此类设施,同时,要落实小区快递服务场所的相关管理责任,保证业主快件的收寄安全、有序。

(编辑:上海在线 www.shzx.com)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他一口气报了几乎所有区的志愿者,原因竟然是它…
·八旬老伯出门买肥料 竟从浦东南汇一路走到奉贤庄
·明起南航上海首飞大兴 其在京航班转场比例将达60
·“为了让自己也让大家放心,我来做核酸检测”,松
·上海地铁首次发布各线路舒适度预告 周一早高峰18
·中美教育专家交流网上教学经验,复旦师生分享成功
·沪通铁路开始接触网冷滑试验[组图]
·上海ETC交易账单查询功能上线,通行费一目了然
·宝山:核酸检测登记预约采样流程已经全部就绪
·上海籍留学生收到来自家乡的“侨爱心健康包”:幸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在线 www.shzx.com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0 上海远方信息&资讯厨房 ChinaPUB 3 上海在线SHOL www.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即日起本站不再设国内、国际、时评等国家严控新闻信息栏目 不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欢迎各级部门监督指导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公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