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知政 通讯员 林伟建)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至此,也正式结束了流转税主体税种“双税”并存的局面,确立了增值税一统江湖的地位,为增值税立法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营改增是本届政府最重头的财税改革举措和减税政策,发挥了多重积极效应,试点实施以来已累计减税1.7万亿元。特别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放眼浙江,来自省国税局的数据显示,我省于2012年12月1日首次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共7个行业。其后又先后于2013年8月1日、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1日将广播影视服务业、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全省金融、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
从2012年底至2017年三季度末,浙江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1383.79亿元。其中,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实现净减税815.33亿元,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净减税79.38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实现净减税568.46亿元。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5.83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3.38万户,占比15.01%,小规模纳税人132.44万户,占比84.99%。
从税收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浙江省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2403.66亿元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营改增增值税占同期浙江省国税系统组织总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升,已由2012年的0.03%快速提升至2017年三季度22.30%。
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浙江省经济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呈现出经济运行持续稳走向好、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动能不断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今年前三季度,浙江生产总值(GDP)达36958亿元,同比增长8.1%,好于全国;全省进出口总额1.88万亿,增长15.9%,其中出口1.43万亿,增长10.3%,占全国出口总值的12.8%;浙江制造业PMI均值为52.2%,比去年同期高2.5个百分点,月度PMI已连续13个月运行在扩张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达83%,为近几年来的较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