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口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质监站站长周文平“私车公养”等问题。2017年1月至10月,周文平利用管理下属公司车辆加油卡的便利,使用该卡为个人私车加油4次,加油费共计882.82元。另外,2013年8月以来,县质监站长期占用管理下属公司车辆,并将该车的使用费用在下属公司帐上予以报销,周文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周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有关违纪款。
马影镇道桥村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2月,马影镇道桥村违规用公款支付各种接待费用共计18.4万余元。另外,道桥村还存在虚报套取低保和冬春救助资金用于村务开支的问题,道桥村村委会主任王银华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2月,王银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追缴。
通报强调,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我县下发的《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我县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为自觉行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参与赌博和以金钱为注的娱乐活动等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湖口县纪委)
庐山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庐山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南康镇蓼池村支部书记张传伟、副书记张升平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张传伟、张升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将违规招待亲友用餐、娱乐的个人费用在蓼池村报支,张传伟违规报支15124元,张升平违规报支13388元。2015年至2016年,张传伟安排张升平套取账外资金以年节走访的形式违规赠送他人现金4000元。另外,蓼池村还违规截留、套取民政救灾等资金用于支付来客招待、烟酒、年节走访等费用。张传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有关违纪款。
白鹿镇秀峰村党总支书记蔡志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等违纪问题。蔡志坚在担任白鹿镇秀峰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1.668万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安排其妻在其任职管辖区域内的企业兼职取酬2.45万元;对秀峰村违规套取新农村建设资金9万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蔡志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有关违纪款。
通报强调,庐山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全面立体、上下联动的监督检查;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重点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庐山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