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0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王世琪)1月19日,绍兴市召开"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发布会,根据15日下发的《关于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
据了解,"闲置农房激活计划"预计用三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0000幢闲置农房。
该计划选择柯桥区、上虞区9个乡镇11个村作为试点。目前,柯桥已有125户农户签订农房流转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放宽至30年,其中33幢3420平方米闲置农房已着手用于打造投资1亿元的嵋山·若耶溪谷民宿项目;上虞区将闲置农房激活与农村产权交易改革工作相结合,融合推进"确权+流转+增收"三步曲。
限制农房改造成产业用房推动相关产业兴旺发展,同时将产业发展与强村富民相结合,实现农民增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集体和个人的闲置农房用于发展农家乐(民宿)、农事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乡村经济新业态,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农村回流,可吸引返乡新农人(农创客)3000人,带动农村就业10000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5000万元,农民人均住房财产性收入增t加40%以上。
【浙江新闻+】哪些闲置农宅符合激活要求?
一、农宅不能是违法建筑,要求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原则。
二、要求科学规划。闲置农房开发改造要遵循"规划-设计-建设"规范,与村落布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匹配;遵守消防、防洪、防地质灾害等安全规定,注重绿色生态、符合环保要求。
三、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不搞"一刀切"强行推进,从农民利益出发;与集体经济发展充分结合、相互促进,使农户、村集体、社会投资者多方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