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日照4月3日讯 近日,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组织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发挥住房在吸引和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据《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进行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工作。
市级人才公寓房源位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北苗家村社区(太公岛一路,日照一中东校区对面),主要是提供给到我市创新创业的海内外急需紧缺人才居住的过渡用房,面积32—58㎡,统一配备家具、家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开通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宽带,可拎包入住。
申请条件: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在日照市内无自有住房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包括:符合《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条件,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符合《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条件,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他急需、特需,经批准可入住的人才。
最高入住期限为3年(累积计算),对符合上述条件但已经按照《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领取房租补贴的人才,可申请入住期限与已领取房租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3年(按月计算),入住期间不再享受房租补贴。
经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视本人意愿选择市级或区县人才公寓。符合《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来日照市考察对接、技术服务的海内外高端人才,也可由引进单位按程序申请入住。用人单位汇总人才住房需求,填写《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核实申请人情况,统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并审核入住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批准,确定分配方案,发放《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申请人凭借申请人身份证及《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与市级人才公寓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入住协议,由用人单位缴纳押金。市级人才公寓管理服务单位根据《日照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为人才办理入住手续。
首批集中申请时间截至2018年4月15日,由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公室引智服务科(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223房间)。首批入住后,入住申请即时受理,视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申请过程中如遇到业务问题,请及时与人才开发办公室引智服务科联系,电话:0633-8866215、0633-2958582。相关政策文件、申请流程等,请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zhrss.gov.cn)或关注“智汇日照”微信公众号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