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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权威解读落户新政


 
2018-4-11 15:55:36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4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娜 通讯员 王华荣)嘉兴落户出台新政策!!!昨天刷屏朋友圈,今天继续在发酵!

  昨天,小编特地赶到嘉兴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请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王亮为大家权威解读新政。

  记者:网传,人均38-39多平方米的外地居民落户嘉兴面积限制,在2018年5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

  王亮:按5月1日试行的新政策,嘉兴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允许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条件下,当事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报落户,其中城区申请落户时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按嘉兴原来的购房入户政策,有面积要求,五县两区标准不一。新政虽然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但新要求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原政策,南湖区只要求缴纳社保一年,秀洲区无缴纳社保的要求。

  记者:什么是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王亮: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城区、城镇范围内通过购买、继承、赠与、建造等途径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成套住宅用房,或本市居民在城区、城镇范围内取得的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由房管部门直管的成套住宅公房或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中间如果断过,怎么算?

  王亮: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是指申请落户时累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期间每次中断缴费未超3个月(期间中断缴费时间不计入规定总年限),且正在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作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记者:网传,全浙江省的居民,可以直接买房落户嘉兴?

  王亮:应该是“取得浙江省户籍5年以上”且符合“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记者:网传,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外地居民,只要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全部直接落户嘉兴?

  王亮:新政规定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条件之一的外地居民,应首先符合“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这个前提条件,并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确认。

  记者:全国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新政是否放宽了人才落户嘉兴的门槛?

  王亮:是的,新政放宽了人才落户的标准,扩大了人才的对象,简化了手续,人才的受惠面除本人外,还涉及到配偶、子女、父母。

  记者:举个例子说,有个外地居民在南湖区买了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为了孩子读书。按原政策,能迁入两人户口,社保满1年,就能读书。现在新政要求连续交社保5年,只交满1年,怎么办?

  王亮:新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试行,对规定出台前已在本市城区、城镇购房人员,按各地购房落户政策符合原落户条件的,可在3年内沿用原政策办理迁移落户。也就是说,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可按原政策执行。3年后,全部按照新政执行。

(编辑:上海在线 www.shzx.com) 打印】【关闭】【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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