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新闻网4月26日讯(记者 朱颖 实习记者 孙悦)青岛今年的伏季休渔期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青岛新闻网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的伏季休渔规定,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目前,全市有4370艘海洋渔船列入休渔范围,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按时进港休渔,禁止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
休渔期: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根据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山东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和渤海毛虾禁渔期,由省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农业部批准执行;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各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养殖船除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生产外,禁止跨养殖区航行作业。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和使用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和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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