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在线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明日起 上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须成立满五年缴税达百万


 
2018-7-2 23:11:55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7月2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沪建房管联[2018]381号)。

  自7月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本市住建、房管部门将会同规土、税务、工商、人社、司法、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强化交易登记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实施。

  相关文件已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hjjw.gov.cn)公布。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 相关信息咨讯
·高温天气催热夜经济!申城暑期“旅游外卖”活跃,
·上海气温直冲40℃,这些天用冰箱时,这些细节千万
·2024沪港城市更新研讨会召开,探寻高质量发展“最
·燃动艺术之夏!上海文化广场迎来音乐剧盛宴:四部
·共赴一场夏日狂欢!“苏河清梦·舟游市集”梦清园
·因对磨骨整容效果不满,上海女子持刀划伤医美中介
·上海女子独自徒步希夏邦马雪山失联10天,当地警方
·8月2日22时,上海北横通道东段主线试通车
·新虹街道这里提前竣工!周边居民和商家自此告别困
·申城夜公园人气旺 和平书院里享清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在线 shzx.com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远方信息 上海在线 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公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