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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标准从810元上调到860元/月


 
2018-7-3 20:25:43

中国江苏网讯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81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相应比例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集中供养人员,享受低保标准的1.5倍;分散供养人员为低保标准的1.3倍。城市“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低保标准是低保金的两倍,困难残疾人将再增加低保金的25%—100%。

  全市低保金上调后,困境儿童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也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同时,来自南京市人社部门的数据信息显示,目前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还是2017年起执行的1890元/月,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员和快递业等小时工工资为17元/小时。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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