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以后再也不敢犯这样的错误了。”因捕杀40只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提起公诉,站在庭审席上的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2018年12月底,为满足一时口腹之欲,张某先后捕杀了40只禽类。不料,这些看似普通的“鸟类”,竟都属于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被捕杀的雀鹰、松雀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
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介绍,去年12月底,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接到举报,有人在奉贤区青村镇架网捕鸟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后确定当地居民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至其家中进行依法搜查,在张某家中冰箱内查获已做褪毛处理的野生禽类尸体40只,并查获捕鸟所用网具。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奉贤区青村镇附近树林内,通过在树木间架设捕鸟网的方式捕猎、杀害野生禽类,并经拔毛处理后放置于冰箱用于自己食用。
因40只被猎杀野生禽类已被张某褪毛处理,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无法通过禽类的外观确定所对应的种属。通过咨询禽类研究专家的建议,司法机关可以通过DNA图谱序列检测的方式来确定涉案禽类种属,公安机关立即将涉案的40只禽类尸体送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DNA图谱序列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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