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说:执法人员取证姜东锋摄(下同)
如今使用童工的现象已不多见。但近日,黄浦区劳动监察部门在夏季用工“飞行检查”中收到举报,一美发店以招收学徒工为名使用童工,且拖欠童工10天劳动报酬。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该单位招收的童工共有2名。今天上午,黄浦区劳动监察大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举报的是位于云南南路188号的名尚美容美发店。黄浦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找到了曾经在此工作的小王打卡记录。据查,出生于2003年7月11日的小王,于今年5月20日被招录时不满16周岁,系童工,在店上了10天班。取证过程中,门店负责人一再辩称,他们招录的只是学徒工,不属于正式用工,而且“学徒工”只负责打扫等辅助类工种,工资满月才发。
小王说,公司说他上班时间太短,才10天,根据公司规定,不发工资。后来小王说去举报,公司才给了他100块钱。
美发门店负责人称,当时小王身份证没带,他们没有深入地去核实这一点(指是否年满16周岁);小王离职的时候,还没到正式发工资的时间。
执法人员在翻阅用工单位的相关记录时发现:该单位于2018年5月28日招录的另一名学徒工小吴,当时同样还未年满16周岁。目前小吴还仍然在该店工作。经过当面核实取证,最终确认该商家实际非法使用2名童工的违法事实。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未满16岁的童工,一旦违反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经查实,该单位使用了两名童工,共计处罚2.5万元。此外,执法部门还责令该单位支付当事人10天的劳动报酬1337元,并督促美发店与小吴签订合同,并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在此提醒广大用工单位:招聘中不要为贪图一时的降低用工成本,而忽视对劳动者实际年龄的审核把关,甚至心存侥幸。与此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不断细化劳动用工法规,强化监护人履责不到位的问责机制,督促广大年轻父母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护义务,鼓励公众及时举报相关违法用工行为,积极营造和谐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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