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众途锐“进水门”事件影响,48名进口途锐车主起诉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后称大众公司)一案,朝阳法院今日(7月29日)一审落槌。
法院认定,大众公司的公告对产品设计缺陷的描述含义不清晰、不准确,一审判决其向48名车主如实告知车辆设计缺陷。兰先生等3名车主因车辆发动机损坏,法院酌情判决大众公司赔偿3名车主损害赔偿金63万元至68万元不等,3名车主将车辆交还大众公司。另外45名车主因车辆未发生实际损失,其余诉求被驳回。法院同时认定,大众公司的召回方案可有效解决涉案车辆发动机进水的危险。
缺陷公告对设计缺陷描述不清晰
根据朝阳法院查明的事实可知,涉案汽车作为新款途锐轿车,车辆在改款过程中,将前大灯的形状进行了重新设计,但在设计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到前部进气口与前大灯的相对位置关系。车辆的缺陷问题属于产品设计缺陷,即通过车辆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系统的进水难以通过既有的排水装置排出,而导致发动机存在因进水被损毁的风险。
判决指出,大众公司有义务清晰、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缺陷内容。但纵观大众公司的缺陷公告全文,告知内容过于含混、琐碎:缺陷内容的公示不从大灯的设计缺陷直接展开,反而从排水阀可能因外部原因堵塞而无法发挥其排水功能说起;“雨水可能从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的表述也无法使消费者简单明了地得出“大灯的位置设计存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