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名停车收费员私吞近60万公款 2名主管“包庇”被查
记者从普陀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何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判决现已生效。
经查,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何某某先后在上海某保安公司担任大型商场停车场收费员期间,利用收取停车费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删除车辆进出的电子记录等方式,私吞停车费人民币28万元。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张某某在该保安公司担任商场停车场收费员期间,利用收取停车费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删除车辆进出的电子记录等方式,侵吞停车费24万余元。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刘某某在该保安公司担任商场停车场收费员期间,利用收取停车费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删改车辆进出的电子记录等方式,侵吞停车费7.6万余元。
编辑:上海在线 shzx.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远方信息 上海在线 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