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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企新三板挂牌 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


 
2017-9-1 11:41:15

广东“十条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第六条:

  民企新三板挂牌 给予50万元奖励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阳广霞

  喜迎十九大

  南都讯 记者阳广霞 为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8月2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0条措施中,第六条是推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措施》提出,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南都讯 记者阳广霞 为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8月2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0条措施中,第六条是推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措施》提出,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有企业中介费用补助达200万

  《措施》提出,2017—2020年,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对通过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冲抵上市、挂牌、融资费用,减轻企业直接融资负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举例,某民营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于2017年3月5日成功通过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取得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可申请财政奖励资金。假如企业前期实际支付的会计审计费等中介费用共计400万元,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可申请200万元的补助资金。且企业在辅导期间可多次申请对后续发生的中介费用进行补助,累计获得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此外,《措施》要求,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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