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讯版块 >> 01 本地资讯 | 02 长三角频道 csjol.cn | 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在线 > 财经企业 > 财经快讯> 浏览正文


两部门发文: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2017-9-20 14:39:14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等法规规章政策,现就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料移交共享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并于年底前全面复制移交到位。

  (二)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关于交易登记业务衔接

  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要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一)一个窗口受理。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部门并行办理。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的结果通过内部网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

  (三)方便群众办事。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三、关于历史遗留问题

  (一)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二)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四、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测分析工作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编辑:上海在线 www.shzx.com)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长城影视:涉嫌信披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进行立案调
·北京高考时间:7月7日-10日 中考时间7月17日至19
·天房发展:控股股东天房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冻
·英媒:企业极度承压,新冠危机将重塑商业世界
·巨亏3255亿!巴菲特要“晚节”不保了?
·印染市场“旺季不旺”:疫情导致订单减少、亏损面
·新基建新产业新消费新都市:南京“打”出扩内需“
·山东清理涉企收费 部分收费加大减免力度
·北京仍为一级响应机制 4月12日进京人员入住酒店需
·比尔盖茨妻子梅琳达:新冠疫情并非百年一遇 别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在线 www.shzx.com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0 上海远方信息&资讯厨房 ChinaPUB 3 上海在线SHOL www.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即日起本站不再设国内、国际、时评等国家严控新闻信息栏目 不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欢迎各级部门监督指导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公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