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自2017年,西安推出号称史上最宽松的落户政策以及“23条人才新政”后,截至目前,超过100座城市跟进发布人才引进政策,逐渐形成了城市“抢人”大战的格局。
你方唱罢我登台,各个城市开出的落户条件越来越诱人,总的趋势则是学历要求越来越低、年龄要求越来越宽、家属随迁的要求越来越松。此前石家庄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即户口迁入“零门槛”,将“抢人”大战推向了一个“终极”。
这都零门槛了,还能不能出现令人耳目一新的措施呢?别说,还真有。
呼和浩特市(图片来源:东方IC)
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最为“吸睛”的,无疑是部分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半价买房。
值得注意的是,4月1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房地产的要求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有观点称,呼市的政策也响应了“房住不炒”的大原则。因为其中规定,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生可半价买房
须已婚本地户籍,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显示,这份文件成文于4月11日,4月18日正式公开。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其中提到,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企业负责建设,为呼和浩特试点区域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统筹提供安居住房的行为。
该文件第三条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本人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或父母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两套以上(包含两套)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居住房政策。在本市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据了解,大学生安居工程住房由大学毕业生住宅和大学毕业生公寓两部分组成。原则上,大学毕业生住宅规划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大学毕业生公寓规划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且经过装修具备基本居住条件。
文件第七条则指出,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市场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由辖区政府提出,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大学生公寓免租金周期为2年,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居住涉及的水、电、气、暖和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文件第八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