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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女子“七天无理由退货”:也不能退穿过六天的货吧


 
2019-5-13 23:43:22

 前一阵子大热的诸如哈哈群、夸夸群、怼怼群等各路奇特的功能群差不多都销声匿迹了,最近,却有一个新的群浮出水面。不过这个群让人看了心理阴影都出来了。

  有网友曝出,一些淘宝用户建一个互帮退货的小群,这个群的作用就是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政策,互帮“以旧换新”。举例来说就是,这件衣服A买了两个月穿脏了,让B帮买一件新的,然后七天内把那件又脏又旧的退回去。

  无独有偶,就在这两天,“女孩一次买18件衣服,旅游拍照后再退货”的话题登上了热搜榜。

  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可五一小长假过后,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事情被曝光后遭众多网友指责,女孩事后也发布了道歉声明。

  据最新消息,女孩表示当时只收到17件,自己也只退了不喜欢的14件衣服。至于个人信息被曝光,她表示不想深究。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评论区的确有不少网友反映,自己就收到过明显是他人使用过后退回的商品。

  而这些恶意退货的买家的行为,还早被身边人看得一清二楚。

  穿到第七天才退、退款不退货、买二退一……这些奇葩的操作真的将人类的劣根性暴露无遗。但没想到,还有更令人窒息的,还有买真退假的。

  前几天就有新闻报道,一位潘姓男子经常下单购买AJ系列运动鞋,几天后,使用选择“7天无理由退货”将赝品全部退回,前后操作了60余双,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最终被捕。

  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把消费者的后悔权落到实处。考虑到电商购物,购买到不合适的商品几率比线下购物更大,退换的确应该更方便。但法律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而不是给别有用心之徒创设空子的。

  从法律上来说,衣服穿脏了“七天无理由退换”是没问题的,但这种利用规则薅羊毛的行为,一点都不道德。

  天天穿着带吊牌的衣服出门,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好像占了便宜,但在别人眼里早就跌份了。穿完再退,在省些有形资产的同时,败光了无形的人格资产,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而淘宝商家也应该认真检查退回的商品。“退回商品完好无损”是否应当包括洁净,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讨论。但不管怎么样,对于一些明显被使用过的商品,淘宝商家还是拒收为好,不然吃亏的还是下一个老实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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