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再迎重磅新政。
11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管资本要管什么、怎么管,为加快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绘制了路线图。
专家指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国有企业将是一大实质性利好,意味着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化干预会越来越少,企业的市场化主体地位会越来越真实,经营决策的自主性会越来越充分,改革的进程也将提速。
“管资本”管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实现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四个全方位、根本性转变:
转变监管理念: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调整监管重点: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持续优化布局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
改进监管方式: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将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
优化监管导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
“管资本”怎么管?
《实施意见》明确,管资本要管好资本布局、管好资本运作、管好资本收益、管好资本安全、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1、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大力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前瞻性布局。
2、强化资本运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加强国有资本运作统筹谋划,加快打造市场化专业平台。优化国有资本运营,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3、优化资本收益管理,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提高股东回报等。
4、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进一步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
5、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实施意见》充分显示了国务院国资委坚定不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厘清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资委在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监管模式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正在着力加快管资本监管体系的建立。对国有企业将是一大实质性利好,意味着国有企业将继续迎来国资委在授权放权上的新举措,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化干预会越来越少,企业的市场化主体地位会越来越真实,经营决策的自主性会越来越充分,改革的进程也将提速。
正加快修订完善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
27日上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 “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政策吹风会”,携招商局、中国国新以及上海、深圳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