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讯版块 >> 01 本地资讯 | 02 长三角频道 csjol.cn | 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在线 > 财经企业 > 企业> 浏览正文


上海家化虚假陈述案一审败诉 总索赔金额或超三千万


 
2017-5-31 17:29:51
备受关注的上海家化(600315)虚假陈述案目前又有新动态,上海家化一审败诉后提出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不过并不影响投资者继续加入索赔。《投资快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其于近日收到法院发来的部分上海家化民事上诉状,这意味着该案还将进入二审程序。不过,随着诉讼时效临近,又有很多投资者正在加入索赔末班车。

  一审判决股民获胜 上海家化不服提出上诉

  2017年4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家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次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股民一审胜诉。

  一审中,对于投资者是否可以主张信用账户中的交易损失成为该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一审法院进行详尽分析后,支持了投资者一方的意见,投资者索赢得胜诉。然而,对于一审判决,上海家化并不服判,近日提出上诉。

  一份上诉状显示,上海家化坚持认为投资者无权主张其信用账户内的投资差额损失且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上海家化不应赔偿投资者损失。

  对此,原告投资者代理律师表示,上海家化上诉的观点与一审并无太大差异,一审法院已就该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上海家化上诉无非有拖延赔付投资者损失之嫌。不过,其上诉并不影响符合一审判决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继续加入索赔行列。

  信披违规被罚 股民索赔金额或超三千万

  上海家化之所以遭受投资者索赔诉讼,还要追溯到两年前其因隐瞒与沪江日化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被罚一事。

  2015年6月13日,上海家化发布公告称,其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已分别达到2009年至201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标准,但上海家化对于与沪江日化构成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均未予以披露。最终,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给予上海家化及17名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121万元。

  事实上,早在2013年11月21日,上海家化公告称,其因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当日上海家化股票收盘时跌5.35%,此后继续呈现下跌走势,至2014年2月27日,其股价低至每股30.72元。

  数据显示,上海家化2013年10月31日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人数达19461人。也就是说,在上海家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期约有1.9万人或因上海家化信披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目前其代理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已超2千万元,加上其他律师代理的索赔金额以及正在加入的投资者索赔金额,预计上海家化虚假陈述案总索赔金额或超3千万元。

(编辑:上海在线 www.shzx.com)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真维斯被时代丢下了车
·两面针“割股求生”获批复 两度延期回复上交所问
·邮储银行后天回A 大股东承诺:增持不少于25亿元
·暴风何以坠落
·中国石油:中亚管道上游气源已恢复到正常供气水平
·中核集团科研院所薪酬改革:要让顶尖专家拿最高工
·接受阿里泰康投资近1年后 居然之家全年销售突破7
·你以为雀巢还是个卖咖啡的?其实它是一家科技公司
·巨人网络拟4.79亿元出让子公司股权 Nexon创始人拟
·圆通速递股东频繁质押股权 资金压力下扩张提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在线 www.shzx.com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0 上海远方信息&资讯厨房 ChinaPUB 3 上海在线SHOL www.sh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即日起本站不再设国内、国际、时评等国家严控新闻信息栏目 不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欢迎各级部门监督指导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公安备案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2854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7046604号-10